各二级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已修课程经补考或重修以后仍不合格者(普通选修课程除外选修课允许重新选课);
2、在课程考试中缺考者;
3、课程考核资格审查中被取消参加考核资格者;
4、因考核作弊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成绩被认定为零分,经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
5、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不及格者;
6、在校生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但不满意者(请对照成绩单选择重修课程,如成绩合格仍选择重修将视为成绩及格但不满意,不退还重修费);
7、因转入新专业,有课程未修者。
(注意: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参与重修,毕业班和已毕业学生开放选修课选课重修。)
二、重修收费标准
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的学分学费标准为60元。
三、重修方式
重修实行组班重修、跟班重修、教师辅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网络课程在线学习等方式,具体重修根据报名情况安排。
四、工作安排
1、学生自愿到教务系统报名,报名时间3月29日-4月7日12:00。
2、缴费:报名完成后继续在教务系统中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7日中午12:00,未完成缴费的一律视为报名失败。
3、教务处根据报名缴费统计情况,发放重修开班通知,各二级教学单位落实重修补课任务。
4、重修任务安排好后(注:只安排已缴费人员),统一将重修任务安排反馈到各班级,请所有参加重修的同学按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重修学习任务及考试。
请各二级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个学生。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错过报名时间,不能补报。
教务处
2024年3月29日
转专业学生未修课程选报表.xlsx
必修课报名缴费方法.docx
毕业班和已毕业学生选修报名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