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受 理 范 围
一、 针对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举报;
二、 依法应由学院纪检监审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三、 对学院基建维修工程、招标、设备采购、人事招聘、干部任免、职称晋升、招生及其它热点问题的举报;
四、 对学院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问题的举报;
五、 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 其它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