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已修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经补考或重修以后仍不合格者,选修课程除外(选修课允许重新选课);
2、在课程考试中缺考者;
3、课程考核资格审查中被取消参加考核资格者;
4、因考核作弊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成绩被认定为零分,经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
5、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不及格者;
6、在校生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但不满意者;
7、因转入新专业,有课程未修者。
(注意: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参与重修,只有毕业班和已毕业学生开放选修课选课重修。)
二、重修报名
1、学生自愿到教务系统报名(报名方法见附表1),报名时间3月20日9:00-3月27日9: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补报。
2、此次报名暂不缴纳重修费,重修费具体收费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3、因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无法在系统内报名相关课程的,请各二级院在3月26日前汇总“2024级转专业学生未修课程选报表”(见附表2)并交至教务处进行线下报名。
4、毕业生及已毕业学生选修报名方法见附表3。
三、重修安排
1、教务处根据具体报名情况发放重修开班通知,各二级教学单位落实重修补课任务。
2、重修实行组班重修、跟班重修、教师辅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网络课程在线学习等方式,具体重修方式由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安排。
3、重修任务安排好后,统一将重修任务安排反馈到各二级学院及各班级,请所有参加重修的同学按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重修学习任务及考试。
请各二级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个需要重修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报名、学习及考试。
教务处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2024-2025-2学期重修考试报名方法.pdf
附件2:2024级转专业学生未修课程选报表.xlsx
附件3:2024-2025-2学期毕业生及已毕业学生选修报名方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