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已修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经补考或重修以后仍不合格者,选修课程除外(选修课允许重新选课);
2、在课程考试中缺考者;
3、课程考核资格审查中被取消参加考核资格者;
4、因考核作弊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成绩被认定为零分,经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
5、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不及格者;
6、在校生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但不满意者;
7、因转专业或复学,有课程未修者。(注意: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参与重修;公共限选、专业限选课除外。)
二、重修报名
1、重修对象第1-6类学生自愿到教务系统报名(报名方法见附表1);第7类因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无法在系统内报名相关课程的,请在二级学院线下报名(见附表2),名单由各二级学院汇总交至教务处。报名时间9月29日至10月10日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补报。
2、缴费: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的学费标准为60元。
教务系统报名完成的继续在系统中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中午12:00;
线下报名的缴费方式(见附表3),缴费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13日中午12:00。
3、付款成功后,请勿重复支付,系统需要一些时间来更新缴费状态,请5分钟后刷新页面查询缴费结果。未完成缴费的一律视为报名失败!
三、重修安排
1、教务处根据具体报名情况(注:只安排已缴费人员)发放重修开班通知,各二级教学单位落实重修补课任务。
2、重修实行组班重修、跟班重修、教师辅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网络课程在线学习等方式,具体重修方式由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安排。
3、重修任务安排好后,统一将重修任务安排反馈到各二级学院及各班级,请所有参加重修的同学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重修学习任务及考试。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个需要重修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报名、学习及考试。
教务处
2025年9月28日
附件1:教务系统重修报名缴费操作方法.docx
附件2:转专业学生未修课程选报表_二级院名称.xlsx
附件3:线下报名重修缴费操作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