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安排,现决定对2025年立项的校级“双一流”建设项目及校外已立项“双一流”建设项目开展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5年校级立项“双一流”建设项目;
2.校外已立项“双一流”建设项目,已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职业教育“楚怡”行动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项目中期调度与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提交了中期调度和结项验收的项目,本次不再验收。
二、验收依据
以《项目申报书》中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及经费预算为基本依据,对照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规范性。
三、验收内容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是否按计划完成各项建设内容,绩效目标是否达成。
2.经费使用情况:经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及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经验做法与推广价值:项目执行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四、验收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盖章签字版的《结项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5月30日前提交教务处,并将电子版一并发送至1037505775@qq.com,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验收结果及运用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暂缓通过的项目,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通过的按“不通过”处理;验收不通过的项目,终止项目资格,该团队后续不能申报校级及以上项目。
附件:2025年校级“双一流”项目结项申报书
教务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