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阅读,培养学生的自觉阅读习惯及自主学习能力,提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根据《学生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方案(试行)》(湘水学院〔2015〕72号)的要求,现将本学期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校在读全体学生。
二、活动内容
(一)课外阅读图书
学生可通过来图书馆借阅纸质图书或下载电子图书,完成2本书籍的课外阅读量,在学习通中提交相关资料,经辅导员批阅和图书馆审核后,每本书籍计0.5学分,全学期每位学生最多不超过1学分。
(二)参加现场阅读活动
学生可参加图书馆组织的阅读推广活动(如读书会、电影展映、演讲比赛等),按学期统计现场参加人数,每满4次计0.5学分,每学期不超过2学分。
三、活动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课外阅读图书
1、选择《课外阅读》课程
(1)辅导员积极宣传发动所带班级学生参加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利用湖南水利终身学习平台(电脑)或学习通(手机APP)发出课程邀请码,并将课程邀请码转发到所带班级的QQ群或微信群。
(2)学生登录学习通选择课程。
截止时间:第9周周五(10月29日之前)。
2、阅读书籍
课外阅读不限书目,可在图书馆借阅纸质图书或下载电子图书(图书馆一楼大厅歌德电子书借阅机可提供下载)。
截止时间:第14周周日(12月5日之前)。
3、完成作业:记录图书信息及阅读过程
(1)图书信息:将图书封面、正文内页(任意一页即可)、封底分别以照片或截图以作业形式上传到学习通。
(2)阅读过程:将阅读内容(指明章节或页码)和阅读笔记(摘抄或者简要感想)以作业形式上传到学习通,每本书不得少于3次,阅读期限不少于一周。
4、参加考试:填写读书心得
学生读书完毕,在学习通中上传《课外阅读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一本书一张表)。
5、辅导员老师批阅
登录湖南水利终身学习平台,按照以下要求作出合格及不合格的结论,并填写《课外阅读统计表》,给出课程成绩:
(1)阅读书目和读书感悟没有大面积雷同抄袭现象;
(2)阅读过程记录没有重复抄袭现象;
(3)读书心得概述清晰,能结合自身实际发表自己的真切感受和收获,内容比较充实、结构和文字表达比较清晰,每本书籍的读后心得不少于800个字。
截止时间:第16周周日(12月19日之前)。
(二)参加现场阅读活动
学生积极参加图书馆组织的现场读书会(常规性活动有周五晚上7:00在图书馆309教室开展的读书会、周六晚上在图书馆一楼电子阅览室开展的电影展映,以及其他临时性活动,具体安排在学校官网公布或图书馆大门口张贴海报公布),由图书馆负责考勤统计。
(三)图书馆审核并登记学分
以上活动经图书馆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报教务处登记学分。
四、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均不计学分:
1、图书阅读期不满7日者(为防止突击借书,图书阅读期必须在一周以上);
2、作业、考试完成不全者;
3、读书心得网络抄袭痕迹明显者;
4、参加现场阅读活动不满4次者。
附件:课外阅读登记表
图书馆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附件:课外阅读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