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计算机维保与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维保与管理服务外包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HXCG-HN-211101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70.00万元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上限金额(元)
| 代理费限价(元)
|
1
| C0501-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维保与管理服务外包采购
| 1项
| 700000.00
| 10500.00
|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标段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1
|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维保与管理服务外包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连续三个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11月17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1年11月17日起至 2021年11月22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1-1805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东四路20号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4073665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楼1801室
联系人:罗婷、康心旭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5163777
购磋商文件款汇至: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银行帐号: 1901100609022615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