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和《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2021级学生转专业有关规定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1、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3、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得转专业。
4、转入专业已开课程与转出专业已开课程不同者(即学生转入的专业,有未修的课程),需由学生本人报名重修。
5、申请转专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请于12月27日之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说明附后)。
6、教务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另行通知,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已确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公布在学校官网,相关学生于下学期开学时,到新转入的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教务处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学生转专业网上申请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