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为营造书香校园文化氛围,引导激励青年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切实增强历史自觉和文化自信,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在书籍中汲取知识养分,创造美好人生。根据我校《学生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方案(试行)》(湘水学院〔2015〕72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湖南省职业院校楚怡读书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安排,现将本学期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在读全体学生
二、活动内容
学生可通过来图书馆借阅纸质图书(图书馆3楼或4楼)或下载电子图书(图书馆230数字体验室、3楼的歌德电子借阅机或学校图书馆网站有关电子文献数据库中下载),完成2本书籍的课外阅读量(至少有1本纸质图书),在学习通中提交相关资料,经辅导员批阅和图书馆审核后,每本书籍计0.5学分,全学期每位学生最多不超过1学分。
三、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
1.选择《课外阅读》课程
(1)辅导员积极宣传发动所带班级学生参加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利用湖南水利终身学习平台(电脑)或学习通(手机APP)发出课程邀请码,并将课程邀请码转发到所带班级的QQ群或微信群。
(2)学生登录学习通选择课程。
截止时间:第十一周周五(11月15日之前)。
2.阅读书籍
课外阅读不限书目,可在图书馆借阅纸质图书或下载电子图书。
截止时间:第十五周周日(12月15日之前)。
3.完成作业:记录图书信息及阅读过程
(1)图书信息:将图书封面、正文内页(任意一页即可)、封底分别以照片或截图以作业形式上传到学习通。
(2)阅读过程:将阅读内容(指明章节或页码)和阅读笔记(摘抄或者简要感想)以作业形式上传到学习通,每本书不得少于3次,阅读期限不少于一周。
4.参加考试:填写读书心得
学生读书完毕,在学习通中上传《课外阅读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一本书一张表)。
5.辅导员老师批阅
登录湖南水利终身学习平台,按照以下要求作出合格及不合格的结论,并填写《课外阅读统计表》,给出课程成绩:
(1)阅读书目和读书感悟没有大面积雷同抄袭现象;
(2)阅读过程记录没有重复抄袭现象;
(3)读书心得概述清晰,能结合自身实际发表自己的真切感受和收获,内容比较充实、结构和文字表达比较清晰,每本书籍的读后心得不少于600个字。
截止时间:第十七周周五(12月27日之前)。
6.图书馆审核并登记学分
课程成绩经图书馆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报教务处登记学分。
四、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均不计学分:
1.图书阅读期不满7日者(为防止突击借书,图书阅读期必须在一周以上);
2.作业、考试完成不全者;
3.读书心得网络抄袭痕迹明显者;
附件:课外阅读情况登记表
图书馆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附1:课外阅读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