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和《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本学期学生转专业有关规定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1.申请转专业对象为2024级在籍在校、未转过专业且确有兴趣特长的学生。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得转专业。
3.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不得转专业。
4.转入专业已开课程与转出专业已开课程不同者(即学生转入的专业,有未修的课程),需由学生本人报名重修。
5.若申请转入专业人数超过专业教学条件承载力及班级容纳量,由转入二级学院组织遴选。
6.办理流程
①需转专业学生自行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信息表(见附表1),提交转出学院初步审核。
②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填写申请理由。同时将转专业信息表、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原件签字后交转出学院,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③各学院在报名结束当天将汇总后的转专业纸质材料交教务处(综合楼537)。
④转出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并在教务系统提交审核结论。
⑤转入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并在教务系统提交审核结论。
⑥教务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并在教务系统提交审核结论。
⑦初审结论提交校长会审批,审批结果挂网公示。
7.申请转专业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6:30。(在截止时间前转专业学生需完成流程中的①-②步骤)。
教务处
2025年6月16日
附件:附转专业信息表、系统操作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