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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安全责任协议书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勤工助学工作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及劳务纠纷,切实保障我院勤工助学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院相关政策,本着为学生负责的态度,学生工作处和系部代表学院与学生本人达成如下协议:

1、学生须主动认真学习并遵守《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及《学生手册》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2、学生外出勤工俭学应结伴而行,尽量避免夜间或单独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非法和危险性交通工具。

3、学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如出现特殊情况,须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系部或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4、凡做家教、家政及其他临时岗位的学生,不得在外留宿,必须按时返校住宿。凡未经学院批准备案,学生个人自行到校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一旦与用工单位或个人发生矛盾或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学生应将本人勤工助学事宜及时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学生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不得隐瞒重大病情,因身体疾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皆由学生本人负责。

6、学生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注意个人品德修养,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学院及大学生的形象,对于不服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院学生工作处和系部有权终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并依据《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7、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认定和有关事故损害的赔偿,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8、本协议一式四份,学生工作处、系部和学生本人及家长各持一份。

9、本协议解释权归属学生工作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