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8日  星期三
搜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咨询保密工作规定

心理咨询保密工作规定

有关咨询人员应遵守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个人隐私权),严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一、 有关咨询人员应严格保守咨询对象谈话内容的秘密,不得对外公开对象的姓名,及其他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有关资料若是用于教学案例或作为研究成果发表,应做到隐匿其真实姓名、单位,保证做到不侵犯以咨询对象的任何隐私。

二、 拒绝任何关于咨询对象的情况调查,如出于心理咨询和教育的需要,有关心理咨询对象的材料必须让相关人员知道的,有关知情者应做好集体保密。

三、 资料保管人员应切实做好有关咨询对象材料的整理和保密工作,不得遗失有关咨询对象的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随便向他人通报有关咨询对象的信息资料。

四、 心理测试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学会所颁布的心理测量的有关条例,保守咨询对象有关心理测试内容与其结果的秘密,不得随便向他人透露和张扬。

五、 由于没有履行上述心理咨询的保密规定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一般应由有关当事人负责。

                                 

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上一页:没有了
下一页:班级心理委员周汇报、月排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