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心理委员周汇报、月排查制度
1、各班心理委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应密切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与心理健康状况异常、情绪波动较大的同学沟通交流,并将出现心理健康异常学生的基本资料及解决情况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学号、班级、宿舍、宿舍电话、手机号码及心理情况简介);
2、对没有出现心理异常学生的班级实行“零报告制度”。即:心理委员也须将此情况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各班心理委员需安排一名异性搭档,并定期召开寝室长会议,切实掌握本班学生的心理动向;
4、心理委员每周按照规定时间到院心理部办公室(图书馆410)签到汇报。对二次以下未签到者给予口头批评,如若有三次及以上未签到者,将会白榜通报;
5、心理委员每月做一次详细的心理危机排查,并把相应排查情况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