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的方案》、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精神,促进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开展我校第一批辅导员工作室验收结项和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项工作
(一)结项对象(第一批辅导员工作室)
梁师E友辅导员工作室、梅禹潇湘辅导员工作室
(二)结项程序
1.主持人申请。工作室主持人填写并提交《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1)和工作室建设结项报告(不少于2500字),于1月1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和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课题、新闻报道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汇总pdf文件,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6475822@qq.com。
2.汇报评审。工作室主持人围绕工作室在建设期内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育人成效等实际内容进行汇报展示(需配合PPT演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结项验收公示。学生工作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颁发结项证明。
二、申报立项工作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工作,鼓励和引导学校辅导员注重政治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素质能力的提升,注重探索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模式,加强团队合作与协同集体攻关,推动学校辅导员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二)建设内容与要求
1.聚焦育人实效。研究与辅导员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九大方面系统知识,进而聚焦九大职能中的1-2个专业化方向,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认识,力争成为该领域的专家。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2.开展工作研究。紧贴高校学生工作的实际,立足变化发展的育人实践,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面临的热点、盲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工作报告、思政育人案例、论文、课题、项目等。
3.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引导与培养职责,特别是要制定好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才。
4.推广教育成果。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育人案例、论文、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呈现。
(三)申报条件
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人;
2.主持人应为在岗且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3.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和实践基础,获得过与学生思政工作相关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相关奖励;
4.工作室成员为4—7人,鼓励跨学院、部门组建,鼓励吸纳学团工作人员、党政干部和思政课教师参与,每位成员原则上参与辅导员工作室的数量不超过1个,原则上要吸纳新入职辅导员参与。
(四)工作任务
1.建设期内,工作室要为学生成长与发展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辅导和服务;每年承办1次“若水”辅导员沙龙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每年针对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至少推出1项创新工作举措,每年12月30日前须提交《辅导员工作室年度进展报告》。
2.建设期内,工作室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进行调研,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机制,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室每年发表1篇省级刊物论文,或在建设期内立项1项省级思政课题。
3.建设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要制定好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积极做好示范,能够指导和帮助团队成员在建设周期内实现学习成长目标,促进成员在技能提升、工作研究、项目立项、指导学生重大比赛、评奖评优等方面有新突破,团队成员在建设期内获评包括但不限于省级“最美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荣誉1人次以上或获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育人能力提升示范观摩活动)个人奖项三等奖1人次以上。
4.建设期满,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考核。建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工作室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研究报告、系列论文、专著等。
(五)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室负责人须于2026年1月19日前提交《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盖章扫描pdf文档及相关支撑材料至邮箱36475822@qq.com,邮件命名: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请立项材料+主持人。
(六)管理与考核
1.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管理考核,每个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每年根据工作室建设实际情况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考核采用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工作室建设成效将作为学院考核评价、个人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
2.辅导员工作室所在学院负责督促、指导工作室积极开展工作,支持工作室建设,按实际需求为工作室提供相关条件保障。
3.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本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并完善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稳定;及时总结工作室运行情况,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等。
4.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并从团队成员中推荐新的工作室主持人,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是学校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辅导员队伍优秀团队形成,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努力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学工品牌和骨干团队。
2.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各学院要统筹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进行工作室申报,鼓励辅导员锚定个人工作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大胆进行工作实践。充分利用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建设契机,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认真填写,按时报送。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将结项、申报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13787228714
关于学校首批辅导员工作室验收结项和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