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开展课外阅读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根据《学生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方案(试行)》(湘水学院〔2015〕72号)的要求,现将本学期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院在读全体学生。
二、活动内容
学生完成2本书籍的课外阅读量,在水利终身平台(学习通)登记图书基本信息,记录阅读简要过程,汇报阅读心得体会,参加考试,并将所有资料上传到学习通,经辅导员批阅和图书馆审核后,每本书籍计0.5学分,全学期每位学生最多不超过1学分。
三、活动程序及时间安排
1.选择《课外阅读》课程
(1)辅导员积极宣传发动所带班级学生参加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利用湖南水利终身学习平台(电脑)或学习通(手机APP)发出课程邀请码,并将课程邀请码转发到所带班级的QQ群或微信群。
(2)学生登录学习通选择课程。
截止时间:第16周(5月30日之前)。
2.阅读书籍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建议本学期来校就读的学生尽量来图书馆借阅纸质图书或下载电子图书(图书馆一楼大厅歌德电子书借阅机可提供下载),其他未到校就读的学生可以自行购买书籍或下载电子图书。
3.记录图书信息和阅读过程
(1)图书信息:将图书封面、正文内页(任意一页即可)、封底分别以照片或截图以作业形式上传到学习通。
(2)阅读过程:将阅读内容(指明章节或页码)和阅读笔记(摘抄或者简要感想)以作业形式上传到学习通,每本书不得少于3次,阅读期限不少于一周。
4.填写读书心得
学生读书完毕,在学习通中上传《课外阅读登记表》(以课程考试形式,一本书一张表)。
截止时间:第20周(6月30日之前)。
5.辅导员老师批阅
登录湖南水利终身学习平台,按照以下要求作出合格及不合格的结论,并填写《课外阅读统计表》,给出课程成绩:
(1)阅读书目和读书感悟没有大面积雷同抄袭现象;
(2)阅读过程记录没有重复抄袭现象;
(3)读书心得概述清晰,能结合自身实际发表自己的真切感受和收获,内容比较充实、结构和文字表达比较清晰,每本书籍的读后心得不少于800个字。
截止时间:第21周(7月10日之前)
6.图书馆审核并登记学分
经图书馆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及时登记学分。
三、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均不计学分:
1.图书阅读期不满7日者(为防止突击借书,图书阅读期必须在一周以上);
2.作业、考试完成不全者;
3.读书心得网络抄袭痕迹明显者。
附1:课外阅读登记表.doc
图书馆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