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和部门、全体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国以史明鉴,校以史明志。欣逢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40周岁华诞之际,我们修史撰志,述古鉴今,追溯学校40年办学历程。40载寒暑,学校立足三湘大地,始终不忘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历届校领导呕心沥血、鞠躬尽瘁,带领全体教职员工砥砺奋进,逐梦前行,创造了辉煌的业绩。为充分展现我校的变迁、光荣与梦想,传承校园文化精神,凝聚办学理念共识,学校将充实完善并重新筹建校史展馆。现向校内外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史料和实物征集历史年限
1980年-2020年
二、征集内容和类别
(一)实物类
1.上级领导、重要外宾、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题字、手稿、信函、批示等;
2.学校历任主要党政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论著、信函、手稿、教案、讲稿等重要文档资料;
3.涉及学校历史变迁的牌匾、碑刻(文)、拓片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封)、徽标、校旗、校牌、印章、票据、凭证(如早期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毕业证、毕业分配派遣证)等;各个时期的教材、有代表性的教案、教学大纲、实习方案等;
4.对外交流活动中所获赠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保存价值的旗(徽)、画册、礼品等;
5.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会议、赛事,获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奖杯(牌)、作品等,学校集体或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的表彰文件、证书、奖杯(牌)等;
6.学校购买或制作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材、教具、教案、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7.广大师生校友收集、保存的能直观反映学校某一历史时期工作、学习、生活实况的“老物件”(如校徽、校服、生活用品、劳动工具、文体用品等)。
8.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历史的资料和实物。
(二)声像类
1.历届各班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等;
2.反映各院系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3.反映学校重大学术、文化、体育活动方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4.反映学校历史变迁、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老照片;
5.反映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以及各类大型有纪念意义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6.反映历次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以及各类教师、学生组织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7.校外媒体对我校的报道、图文资料等。
(三)文献类
1.反映学校发展、建设的文件、资料、报刊、出版物等;
2.反映校园生活的有代表性的各类单位、教师、学生自办刊物等;
3.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图书、印刷品、出版物等;
4.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历史的文献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学院将颁发捐赠证书以志纪念,捐赠物品根据布展需要陈列在校史馆或其他展馆,或保存于学校档案馆。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校史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定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3.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可以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学院党政办。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工作人员可前往协助记录整理。
4.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说明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
2.校史资料征集主要以文字、图片、音像、实物为主。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3.提供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对于任何征集的物品、文物、照片、资料等,无论大小,将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4.对自愿捐赠物品及有关史料的个人或组织,将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展出时署名、颁发捐赠证书、赠送复制件、通报表彰等方式给予感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琳
联系方式:13755111730
电子邮箱:17956328@qq.com
办公地址:学院图书馆307室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庆筹备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