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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院40周年校庆捐赠的公告(校庆公告第7号)

相关职能部门、各系(院、部)、全院师生、离退休同志及家属、全体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2020年学院迎来40周年校庆,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团体、海内外热心人士和广大校友、师生员工为学院建设与发展出谋划策、捐资捐物,支持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领域不断追求卓越、造福社会。

一、捐赠原则

(一)自主自愿,尊重意愿。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团体、海内外热心人士和广大校友、师生员工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参与校庆捐赠。捐赠数额不限,个人捐赠或团体捐赠名义不限,指定性捐赠和非指定性捐赠不限,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

(二)遵纪守法,统一管理。捐赠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捐赠财物受法律保护,严格执行捐赠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公开透明,依法监督。保护捐赠者合法权益,完善捐赠使用通报制度,接受捐赠者监督与指导,接受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二、捐赠项目

(一)发展基金类。包括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学术交流基金、人才引进基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金、校友活动基金等。

(二)教学科研类。包括教学、科研项目合作,共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研究中心等。

(三)基础设施类。包括资助已建、在建和待建的各种建筑物以及历史建筑物的修缮改造,建设、修缮和改造校园景观、绿化项目及标志性实物等。

(四)校庆专题类。包括校庆专题网站、学术论坛、宣传片、校史编撰出版、各类展览(校史展览、书画展览等)、校友名录、印刷品等。校庆庆典大会、专场文艺演出、景点布置、宣传广告等各类活动。

(五)实物捐赠类。包括图书资料、字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影像音响器材、办公设备或其他物品等。

(六)其他项目或者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项目。

三、捐赠方式

(一)捐赠方式可分为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指定用途捐赠和非指定用途捐赠;冠名捐赠和非冠名捐赠。具体捐赠方式根据捐赠者的意愿,由学校与捐赠者协商确定。

(二)捐赠可以个人、集体、单位、社会团体名义进行,也可以依托地方校友会组织实施。

(三)其他捐赠(含实物捐赠)可直接与学院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联系。

四、捐赠鸣谢方式

(一)所有捐赠单位和个人捐赠1000元以上(含1000元)颁发捐赠证书;所有捐赠单位名称或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均列入学院校庆捐赠纪念册,存放学院校史馆,永久珍藏。

(二)捐赠款物达到一定金额可以根据捐赠者意愿给予捐赠项目冠名。

1.对个人捐赠5万元以上(含5万元)、团体捐赠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者,可申请冠名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40周年校庆单项活动。

2.对个人捐赠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团体捐赠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者,可申请命名设立单项奖教奖学基金(捐赠事宜可共同商讨);可申请指定建筑物局部功能场所(如教室、教学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报告厅等)5年期限的冠名权。

(三)对合作捐赠的答谢方式按协议执行,具体包括:共建院系、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等合作平台;合作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为学科(专业)、实验室、图书馆建设捐资或捐赠先进仪器设备或图书资料等捐赠活动。

(四)对提供捐赠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捐赠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学校的教学、科研等资源,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的权利。

(五)鸣谢方式的未尽事宜或特殊要求可由捐赠方与校方在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具体商定。

五、捐赠管理

(一)学院40周年校庆捐赠活动由学院4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庆募集与接受捐赠性业务工作由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并实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募集、接受和处理社会捐赠。

(二)通过银行捐款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汇款单或转账票据或转款备注栏上注明“校庆捐款”字样。

银行转账

收款人名称: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收款人账号:800091469709018

收款行名称:长沙银行高桥支行

六、捐赠联系

(一)学院4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杨小莉       电话:18975860072

(二)学院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李晓彤       电话:18530027923

七、本公告由学院4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之处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校庆筹备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